三亚普通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条件是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技术人员,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库设施,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关于三亚普通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条件的问题,下面由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三亚普通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条件
(一)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技术人员;
(二)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库设施;
(三)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四)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经营条件。
二、三亚普通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下午15:00-18:00 (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海南无季节时令区分)。
三、三亚普通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办理材料
1. 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 法人身份证
3. 经营场所平面图
4. 兽药技术人员材料证明、质量管理人员资质证明
5. 企业兽药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6. 企业代理、经营的兽药品种目录
四、三亚普通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经营兽药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技术人员;
(四)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经营条件。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方可向市、县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兽药经营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