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三亚企业(或其他任何地方企业来类比)在香港注册公司通常需要满足的条件:
关于公司本身相关方面
公司名称:
名称需为纯中文繁体或纯英文,不能中英文混合。
需以“有限公司”结尾(英文以“Limited”结尾 )。且名称需要经过查册没有重复或与品牌、机构等冲突等情况才可以使用。
注册资本 :
通常低为1万港币,一般无需实际缴纳验资(特殊行业除外)。但如果公司后续涉及一些事务(如业务合作等)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股东补齐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除银行、保险、证券等特殊行业需特别审批外,一般原则上较为宽泛自由,如果需要在香港开展实际业务,经营范围的表述要规范合理。
关于人员方面
股东:
至少一位股东,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团体。
股东没有国籍限制,但如果是自然人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以法人作为股东时,需要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文件。
董事 :
至少一位董事,董事和股东可以是同一批人。
要求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通常没有国籍限制,但如果是内地企业派人担任董事,可能涉及到其自身工作单位的一些相关规定等。
其他必要条件
注册地址:
必须在香港有一个有效的注册地址,用于接收政府和相关机构的信件、通知等,这个地址可以是商业地址也可以是民用地址。如果在香港没有实际地址,通常可以通过秘书服务公司等提供挂靠地址。
法定秘书:
需有一位法定秘书,该秘书可以是香港本地的个人或秘书公司等机构。
法定秘书主要负责公司与之间沟通、为公司办理年审、审计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