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三亚企业(通常全国企业办理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材料要求类似)办理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一般所需材料(参考自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及相关办事指南等):
由境内控股企业总部(总公司等)提交
一、申请报告
企业基本情况(名称、地址、注册日期、注册资本、历史沿革、股东情况、公司治理、组织结构、主要控股子公司等);
存续外债及合规情况(若有过往外债说明其规模、期限、履约等情况等);
借用外债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和财务可持续性分析;
借用外债方案,包括外债币种、规模、利率、期限、债务工具类型、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募集资金用途(详细说明资金投向,如果用于项目需说明项目情况,如果用于补充流动性需说明测算依据等)、资金回流情况及借用外债工作计划;
外债本息偿付计划及风险防范措施;
企业借用外债真实性承诺函。
附件(部分)
二、主体资格证明类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若涉及控股股东等,相关控股股东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若有)。
三、财务状况类
企业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及审计报告);
若有重大项目涉及的专项财务资料(若有)。
四、决策文件类
发行外债相关的股东会决议(或有权机构)、董事会决议等决策文件;
五、信用评级类(若有)
企业自身信用评级报告(若有);
担保方(若有)信用评级报告(若有)。
六、其他类
为企业借用外债提供相关服务的承销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含真实性承诺函)、法律意见(含真实性承诺函);
涉及特殊行业、特殊用途等可能需要的其他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意向书、协议合同等文件(例如房地产企业发行外债用于特定项目等情况);
审核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与外债相关的补充说明材料等。
需要注意的是实际办理过程中,建议提前和三亚当地具体负责外债审核登记的相关部门(如三亚市发展改革委等,其可能按国家和省级要求协助办理相关事务等)进行充分沟通,以获取准确的办理材料清单和办理要求等信息。